鲜花之城积分制度是鲜花之城以及全体用户对贡献信息和参与交流的用户的一种尊重和认可。
什么是积分?
鲜花之城的积分是注册用户活跃程度的体现,您在鲜花之城论坛上的各种行为都会产生积分。如发贴、回帖、贴图、参加活动等,积分规则见表。
积分有什么用?
作为鲜花之城唯一通行的虚拟货币,您可以使用积累的积分够换取各种兑换商品、特殊服务以及参加鲜花之城推出的各种活动。
鲜花之城论坛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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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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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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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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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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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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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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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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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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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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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 |
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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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 |
1-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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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 |
101-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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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 |
201-5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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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 |
501-1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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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 |
1001-3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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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3001-5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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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之城论坛免责条款
第一条 在鲜花之城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
第二条 鲜花之城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资料,我们都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的浏览者请根据自身的情况及相关常识做出判断,若因内容误导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请您自行负责。本站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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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ID管理规则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4.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5.图形、符号名字。
含以上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删除。
鲜花之城论坛对每一位网友的忠告
鲜花之城希望每位成员视自己为社区的一分子,而不是旁观者,
如果你只想冷言冷语地嘲讽别人看别人的笑话,请不要来这里;
鲜花之城希望每位成员都是友善的、平等相待和遵守公共秩序的,
如果你想来这里发泄不满,请不要来这里,因为这里不是垃圾场和互相攻击的战场;
鲜花之城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
禁止讨论一切政治问题!
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
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
禁止进行人身攻击!
禁止对于政府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
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删除主帖,同时禁言或封ID或封IP处理!
违规贴的标准
1.图片违规类
任何人体暴露照片及人体艺术图片。
反复贴过很多次的图片。
色情的以及打擦边球的图片。
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2.欺骗类
明显的骗分行为。
重复灌水,抢楼的。
帖子标题和内容不符,欺骗点击的。
3.危害社区稳定和形象类
内容低级不健康。
过分的性话题或太过隐私不宜在公开场合讨论的话题。
言语肮脏的。
黄色笑话和黄色小段子。
含病毒连接或恶意代码的。
对论坛恶意分裂的。
低俗、无聊的新闻。
5.严重浪费社区资源类
社区反复转贴过的内容。
重复发出的标题或内容相同的帖子。
用户用于测试功能的帖子。
不能正确显示的图片(显示成×)的。
内容空洞的。
帖子中含大量空白影响其他用户阅读的。
6.其它类
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的。
讨论、质疑管理员管理方法的。
对其它网站、产品进行宣传的广告、链接。
恶意攻击或者变相侮辱管理员的贴子。
其它社区明令禁止的内容。
偷拍他人图片照片。
主贴或回复中含有以上内容的,将被管理人员删除。
反复发违规贴的ID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管理员管理有疑问者,请直接向管理员发送 E-mail 投诉,
社区负责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答复。本网站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要求:
1、有爱看新闻的习惯,关注网络热点新闻话题,喜欢宝宝等相关话题。
2、有泡论坛的习惯,至少会常去一个固定的论坛或版块。
3、视野开阔。
4、能容纳与自己不同观点政见。
5、有一定的上网时间,每天都能够来本站论坛看看;
6、热情,有耐心,能够很好的管理好自己的版面;
7、能够吸引一些用户近来,活跃论坛的气氛。
二、用户申请版主资格
a、发帖数达到20篇以上;
b、总积分达到200积分以上;
同时达到以上两个条件者将有资格申请本论坛的实习版主;
2、实习版主考核期
在俱乐部设定实习版主身份之日算起的一个月(30天)时间为考核期;
3、实习版主的考核标准
a、总积分:一个月内的积分数要达到800积分;
b、在线时长:一个月的在线时长要大于600分钟;
c、实习版主发帖应符合所负责版块的主题;
d、管理情况:对所属板块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精华,置顶贴的设定,垃圾贴的清除,非法用户的管理等,要做到及时准确,另外吸引会员的数量也将作为考核的标准,还有管理板块的活跃程度,您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有效的办法维持论坛的活跃度!
4、实习版主考核结果的公布
通过以上标准,我们会实时对实习版主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将在考核期结束时发帖进行公布,通过考核者将晋升为正式版主,不达标者将降为会员,您还可以属于与您积分相对的用户组!如严重违反我车俱乐部管理条例的,我车俱乐部将保留随时撤销版主的权利!
申请帖格式:
(1)申请人的通行证:
(2)呢称:
(3)申请版面名称:
(4)联系方式:
(5)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6)当前职业(上网条件的要求):
(7)阐述自己的施政思路:
(8)管理理念:
(9)对网友的承诺:
论坛版主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鲜花之城论坛(以下简称论坛)论坛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确保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版主为经按论坛申请规定上任的主版各公共论坛管理人员,包含版主和实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论坛主版各公共论坛的主、子版版主。
第二章 版主权限
第四条 拥有所管理版面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在不违反鲜花之城论坛用户条款的情况下进行精品判定,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
第五条 拥有登陆相应管理论坛及发言权限。
第六条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论坛规则。
第七条 享受论坛版主津贴(积分)待遇。(相关系统完善后执行)
第三章 工作条例
第八条 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第九条 及时删选精品作品,删除违反论坛规则的言论。
第十条 及时维护所管理版面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版面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十一条 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第十二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
第十三条 妥善使用版主管理权限,不得利用版主权限干扰论坛其他论坛的版面建设。
第十四条 认真解答站长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分区管理员及站长通报。
第十六条 服务论坛统一管理,不得对上级管理人员(包括且不仅限于站长、监控人员、下同)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
第十七条 配合论坛开展的商业活动,不得使用版主权限对论坛开展的商业活动进行任何操做。禁止版主进行未经许可的商业宣传。。
第十八条 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第十九条 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密码,不得将用户密码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条 请销假制度
1、版主请假须在对应的管理论坛(专帖)备案,填写任职论坛名称、请假理由及假期,并按规定如期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论坛。
2、版主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5天,在任期间累计不超过60天。
4、实习版主在实习期内请假不得超过10天,实习期满后按正式版主的请假销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制度
1、考核个各项指标:
①、上站时间:每月登陆论坛天数不少于15天;
②、论坛管理操作情况:每月进行版务操作不少于100次;
③、参与论坛讨论情况:每月在任职的论坛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60个;
④、精华区整理及更新情况:对所属板块的管理:包括包括精华,置顶贴的设定,垃圾贴的清除,非法用户的管理等,要做到及时准确;
⑤、论坛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⑥、组织纪律性;
2、论坛每三个月对在任版主进行总体考核一次,并根据以上指标及后台的版主评分管理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版主,论坛有权免去版主职务。(待相关功能完善后开始执行)
第二十二条 投诉制度
1、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小纸条等途径向分区管理员汇报,或在管理论坛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论坛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论坛管理层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小纸条等途径向站长汇报,或在管理论坛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论坛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3、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社民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意见建议栏版主处理好投诉。
4、版主在进行论坛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论小纸条方式向论坛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5、论坛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论坛信息或邮件等方式向相关管理员,也可在管理论坛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6、版主对论坛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限操作(包括且不仅限于站长、监控人员、下同)对帖子进行删除、封口以及违规人员的处罚;论坛各类执行公告;论坛合法广告;处罚改判操作等存有异议时,可以小纸条向当事人询问、沟通,也可直接向站长进行投诉,不得擅自进行逆向操作。
第二十三条 奖惩条例
1、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连续30天未登陆视为擅自离岗,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论坛有权视为引咎请辞处理。
2、凡经考核不合格的,论坛直接免除其版主职位;凡经考核为优秀、良好的,论坛将根据对应考核等级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3、未服从论坛统一管理,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论坛形象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4、泄露管理论坛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若非个人原因导致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被他人窃取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论坛将追究未妥善保管会员帐户的版主过失责任(如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等处理)。
5、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论坛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则的行为,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6、对论坛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7、对使用版主权限干预论坛活动,擅自删除、更改论坛公告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8、对使用版主权限擅自删除、更改论坛开展的商业活动内容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9、滥用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论坛有权视情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10、违反其他工作条例、投诉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新浪论坛,并有权进一步修改及完善。
本公告之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